校教〔2022〕14号
各二级学院、体育教学部:
根据《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常工党〔2020〕17号)、《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工学院2021年度“课程思政”建设项目的通知》(校教〔2021〕13号)、《关于公布常州工学院2021年度“课程思政”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》(常工政教〔2021〕4号)等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“课程思政”建设项目进行验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本次验收的项目为2021年度立项 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建设项目、往年延期验收的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建设项目和通识类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开发项目,已获批省级及以上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的项目可申请免验收,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
二、验收材料
(一)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建设项目
1.《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》(附件2)一式三份;
2.主要佐证材料一套:教学大纲1份(纸质版和电子版)、教学设计1份(纸质版和电子版、1-2节课、模板参考附件5)、课件1套(电子版)、典型案例1本(纸质版和电子版、5-10个典型案例、模板参照附件6)、课程思政示范课照片或海报1张(纸质版和电子版)、课程简介或示范课堂微视频1个(10分钟、电子版)、项目其它相关成果证明材料(纸质版)。
(二)通识类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开发项目
1.通识类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开发项目验收申请表(附件3)一式三份;
2.主要佐证材料一套:教材或讲义1本(纸质版和电子版)、教学大纲1份(纸质版和电子版)、教学设计一份(纸质版和电子版、1-2节课、模板参考附件5)、项目其它相关成果证明材料(纸质版)。
(三)《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项目验收汇总表》(附件4)一份。
三、报送要求
(一)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袋装,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。请将相应的项目验收申请表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。
(二)请于2022年5月27日前,以二级学院为单位,将验收申请表、验收汇总表、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、电子稿报送至课程思政研究中心,逾期不再接收。联系人:姚彦琳、罗圣;联系电话:0519-88510135(内线6135);电子邮箱:kcsz@oa.czu.cn;地址:辽河路校区行政楼307室。
四、相关说明
(一)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项目通过验收后直接确定为校级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,课程负责人直接认定为“课程思政”优秀教师。
(二)未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,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报教务处备案。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,作撤项处理。
(三)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力求精炼、简洁并编制目录,采用统一封面样式。
(四)请各二级学院(体育教学部)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准备工作,收集相关材料,对教师师德师风、项目意识形态进行审查,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初审。
课程思政研究中心、教务处
2022年4月14日